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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4章

凌清然不屑的撇了撇红唇,眼底里面写满了嘲讽。

她对自己的水平自信的很,觉得自己厉害,简直或以笑傲整个书法界。

阮苏并没有多给她任何眼神,这女的简直有病,像神经病,脑子里面空荡荡的草包一个,还处处想要装大眼鱼。

在阮苏眼里,这女的根本不配当她的对手,只不过是个渣渣罢了。

比赛很快开始,比赛的主题是两首古诗,并且还必须写主办方要求的那两首。

毕竟写同样的字,才能比较得出来好坏。

阮苏扫了一眼那两首古诗。

一首是古代大诗人白居易的《草/赋得古原草送别》,一首是李白的《将进酒·君不见》。

第一首只有四句而言,非常好写。

第二首就不容易了,字数多,并且还有生僻字,一不小心会写错字不说,还有可能会写得维持不住自己的水平,发挥失常。

不过,这些问题对于阮苏而言,根本不是问题。

她拿起毛笔蘸了蘸墨,直接下笔,先写第一首。

这种从小就会背育的古诗,不用对照她都会写。

她写得很快,没一会儿工夫就写了第一首,她用的隶书。

不过短短几分钟而已,她写完以后端详了一下这一张以后,就开始写另外一首诗。

李白的这首《将进酒·君不见》大气磅礴,全诗洋溢着豪情逸兴,具有出色的艺术成就。表达了对怀才不遇的感叹,又抱着乐观、通达的情怀。

下笔的时候阮苏又换了行书,行书书法是当代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书体,介于草书与楷书之间。

习行书者不计其数,但是真正了解行书的却寥寥无几。

阮苏写得非常认真,根本没有去四下张望。

而挨着她的凌清然整个人都不好了,尤其是在她不经意间一抬头看到阮苏竟然已经写好了第一首诗的时候,她就震惊了。

心头猛的一跳,阮苏怎么写得这么快?

她伸长了脖子瞧了一眼,整个人都有点蒙,阮苏竟然写的还是隶书?

有没有搞错?

隶书是最好写的一种字体,但是同时也是最难写好的一种字体。

想要写好隶书书法可不容易。

而她练习的是楷体,她写的也是楷体。

她再低头看一眼自己写的楷体,顿时心中升起了一股莫名其妙的忐忑感和危机感。

心里面一慌,笔下就写了个错别字。

她心浮气躁,直接就把手上这张给扔了,再重新拿新的纸,写新的。

可是她再下笔怎么都写得不对味道,一连写了好几张都写废了,没有一张是让她满意的。

然而眼看着身边的阮苏第二首诗都马上要写完了,她只好耐下心来继续写第一首诗。

书法最重要的就是心境平和,心境如果稳如泰山,基本上就赢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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