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卉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黑森林冷远山 > 第40章 死亡大草甸(9)
外人觉得不可思议,原因其实很简单。黑森林的绝大多数猎人,打猎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猎物的皮毛,而一旦用枪,就会在猎物身上留下弹孔,如果用的是那种铁砂火药枪,一枪过去,几十上百粒沙子被打进野兽的身体,这张皮子基本也就废了,处处是孔的毛皮,人家要来干啥?特别是对于一些珍贵的皮毛,比如虎皮、貂皮,如果没有一点瑕疵,一张皮子可以卖上百块大洋,如果上面有个孔,几块大洋都没人要。

所以,黑森林的猎人都背着枪,但是这枪只是用来防身的,不到万不得已,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他们不会用。他们仍旧用套子、夹子以及“落虎陷阱”这些最原始的办法捕猎,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最好的野兽皮毛。

但是,事情总有例外,在黑森林,又有那么“几个人”,最多不超过十个,他们捕猎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得动物的皮毛,但他们却敢于用枪。为什么?因为他们的枪法实在太好太好,好到了可以打死动物,但是却不会伤及皮毛的程度。

有人肯定要问了,既要打中猎物,又不能伤及它的皮毛,这是吹牛吧?当然不是。多数野兽的眼睛,和我们人类的不同。人类的眼睛在脸部左右分布,处于同一个水平面上,但是多数野兽的眼睛,都是在脑袋两侧,一边一个,这样一来,只要枪法足够好,是完全可以从左眼进,右眼出,或者是右眼进,左眼出的。这样,不是既可以一枪毙命,又丝毫不伤及野兽的皮毛吗?

当然了,这话说来容易,做起来却难得很。野兽不是人,它们在森里活动的时候,高度警惕,几乎没有停止不动的时候,只要他们稍微一动,那怕是一丝一毫的移动,都会让开枪者功败垂成。神枪手谢德胜之所以不用枪,当然也是因为他没有把握让子弹从这个穿进去,从另外一个眼穿出来。

那么,有人能做得到吗?有!生活在黑森林深处的“老山神”就可以。“老山神”不是一个人,而是指一个群体。他们是黑森林里的隐者、异类,关于他们的神秘而充满传奇的生活,我们在以后会详细介绍到。

闲话少说。当梅花鹿抬起头往前看的时候,我知道最佳的射击机会来了,而且这个机会稍纵即逝。

我扣动了扳机,随着一声枪响,梅花鹿轰然倒地,蹄子抖动了几下,就停止不动了。枪声打破了黑森林的宁静,一群在树上栖息的鸟儿“啾啾”叫着飞越树顶,消失在茫茫夜空。

我在部队算不上最好的神枪手,但百步穿杨还是能做到的。这一枪,打中了鹿的眼睛上方的部位,一枪毙命。

我背上这只大概能有一百五六十斤重的鹿,回到营地。石头已经带着一串鱼回来了,狗子和骆子文也生起了火,正在忙着处理那些鱼呢。

看我背回这么大一只鹿,三个人都围过来看。狗子高兴地说:“有鱼肉,有鹿肉,今天晚上我们可以好好吃一顿了。”

我拿过石头的刀,在鹿的一条后腿接近蹄子的地方穿了一个洞,然后用绳子从这个洞穿过去,石头爬到一棵上,抓住绳子,把鹿吊起来,这样才好给鹿剥皮。

我从小跟着父亲打猎,每次打回的猎物,父亲都会教我怎么收拾,在部队的时候,行军打仗也经常剥野兽的皮吃肉,所以手熟得很。不一会儿,一整张鹿皮就被我完整地剥了下来,看得骆子文连连惊叹。

剥了皮,就开始掏鹿的内脏。如果是在家里杀鹿,鹿肚子的很多东西都可以留着吃,但是在外面,也就没有这么多讲究了,直接把内脏全部掏空,除了丢一些给关在笼子里的黄鼠狼,其他的都扔在一边,我们只要鹿肉就够了。

剥了皮,掏空内脏,也还剩下一百多斤肉。石头砍来一根水曲柳杆子,把一头削尖,把鹿从前到后,整个穿起来,放在火上烤起来。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章